应该辞职的九种情况

2024-04-19

篇一:应该辞职的9种情况

多人对目前的工作不满意,你工作开心么?如果有机会你会考虑换一份工作吗?对照文中的情况审视你的工作现状,一般情况下,出现下面九种状况,就表明是时候辞职了。

1、这份工作总让你生病

专家表示,如果你整个周末都为下周不得不上班而郁郁寡欢,或者每天早晨一睁眼就开始为上班而发愁,那肯定有问题。如果你经常出现慢性背疼、头疼和肠胃疼,就应该考虑换一份工作了。

2、创造力下降

没有工作压力和压力太大一样不是好事情。如果你发现工作变得枯燥乏味、程式化,就说明这份工作已经没有太大发展空间了。如果你上班经常无事可做也不是好兆头。

3、不再能学到新技能

缺乏职业发展机会是从业者跳槽的首要原因之一。如果你发现目前的工作已经让你学不到任何新的技能,或者不能从工作中有所成长时,也许应该考虑一下别的公司了。

4、屡次和升迁擦肩而过

如果升职总是没有你的份的话,可以考虑辞职。假如公司会对此做出解释,并帮你指出今后如何改进的话,说明他们还是信任你的。但如果你总是被置之不理的话,就应该考虑走人了。

5、付出得不到认可

如果公司运行很好,但你的努力,无论从物质上还是其它方面,总得不到应有的认可的话,就应该考虑是否继续在这里卖命了。

6、付出和回报不成正比

公司的业务发展得很好,但你总看不到涨薪的机会,这一定程度上表明你的工作不受重视。那么不妨寻找其它能证明自己的地方。

7、对工作失去兴趣

31%准备跳槽的人表示是“希望换换环境”。如果工作不再有挑战性,或者你即使装也装不出对工作的兴趣,就应该考虑辞职了。耗尽激情、变得死水一潭的职业对人有害无利。

8、公司在萎缩

有时候另外一种情况是,你喜欢你的工作,但公司出现了不良的运行信号。例如要裁员的传言、公司推迟招聘、出现负面的新闻报道及其它表明公司陷入枯竭和困境的征兆等,都值得你警惕。有18%的职员表示公司前景黯淡是选择跳槽的主要原因。

9、公司价值观和你不再合拍

当公司的价值观、企业文化和企业使命和你的道德和价值观不合拍时,当你对你所从事的工作失去信仰时,就表明你应该换一份更有意义的工作了。

篇二:员工离职中的九大常见问题分析

员工离职中的九大常见问题的法律分析员工离职是人力资源管理流程中的最后一个环节, 也是是劳动关系最为敏感的时期, 劳 资双方在离职过程中免不了就劳动关系的若干问题产生争议, 各执己见, 因此而诉诸司法机 关的也不在少数。 为了理清其中的种种疑问和争议点, 笔者以一位劳动法专业律师的身份结 合日常的咨询实务,总结了员工离职中的十大常见问题,并对此加以法律分析,以期对人力 资源从业者在离职管理中有所裨益。问题一:合同到期终止,用人单位不愿续签是否需要提前通知? 问题一:合同到期终止,用人单位不愿续签是否需要提前通知?《劳动合同法》 并未规定,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欲与劳动者续签或者不续签劳动合同的 提前通知义务。 因此, 劳动合同到期如果用人单位不愿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也不需要提前 通知,更不要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金。问题二: 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问题二:员工提前 30 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让其马 上走人? 上走人?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形:一旦员工向公司提出辞职,公司就想要这位员工马上走 人,如果员工愿意马上离开,便可视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了劳动合同。不过,如果员工坚持 要再工作满 30 天后再离开公司,公司是否可以当方决定让其走人?如果员工不愿意走人, 公司在支付其一个月工资的情形下能否让其马上走人?甚至公司在支付其一个月工资并且 这一个月内仍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形下能否让其马上走人? 公司向让员工马上走人无外乎出于以下几种原因: 一是怕员工在生产和工作中搞破坏甚至窃 取公司的商业秘密或者破坏工作氛围影响其他员工的正常工作, 二是有些公司认为员工辞职 特别是投向竞争对手就意味着对公司的背叛。笔者认为,不管基于何种原因,如果员工不同 意,公司均不可单方的让员工马上走人,双方必须再履行一个月的劳动合同,因为在履行劳 动合同中, 员工的获益不仅包括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 还有其工作经验的增加和职业技能的 提升等。问题三:员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问题三:员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通知或者提前通知期未满 30 日通 解除劳动合同 单位如何追究其责任? 知,单位如何追究其责任?一般情况下,试用期满后,员工如果要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 30 日通知用人 单位,那么如果员工没有提前通知或者提前通知未满 30 日,更有甚者,还有的员工不辞而 别,那么用人单位怎么追究员工的法律责任呢? 劳动者没有提前通知

或者提前通知未满 30 日的,构成了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 同法》第九十条之规定,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 责任。 但在实际操作中,用人单位很难举证给其造成的损失,因此,很多用人单位面对劳 动者的不辞而别或者即辞即别也束手无策,只能大度地让员工离开。问题四:员工离职, 问题四:员工离职,当月工资是必须在离职当日支付还是可以到下个工资支付 日再支付? 日再支付?举例而言,按照公司的薪酬制度,员工每个月的工资在下个月的 5 日才能发放。若某员工 2009 年 4 月 15 日离职, 那么公司是否可以等到下个月的 5 日才发放这位离职员工的工资?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 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各地的地方立法一般均规定在在解 除或者终止合同当日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而不得在下个工资支付日再支付。 只是江苏省有比较特殊的规定,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应当在劳动关系解 除或者终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 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也就是说, ” 在江苏省,关于工资的结算,双方可以进行约定,有约定的从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用人 单位应当在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问题五: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金? 问题五: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金?在实践中, 不少用人单位在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 也多给员工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金。 其实,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需要提前通知劳动者, 因此,也不需要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金。只要协商一致,可以马上解除劳动关系也可以 协商劳动合同再履行一段时间后解除, 即对于劳动关系的解除点双方可以以约定的的方式进 行设定,解除日可以是协商当日,也可以是协商日后的某一天。问题六:公司提出动议,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问题六:公司提出动议,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能否协商约定单位只需向员工支 付低于法定标准的经济补偿? 付低于法定标准的经济补偿?不少人都认为,既然是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那么经济补偿的标准双方也可以协商。协商 的经济补偿的标准在法定标准之上, 自然没有任何问题, 那么劳资双方能否在法定标准之下 约定经济补偿标准呢?举例而言, 某员工在公司服务了 5 年, 公司提出

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亦同意解除,双方还约定公司只支付 3 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员工亦同意接受。那么后 来这位员工反悔,要求公司按照法定标注支付 5 个月的工资,这位员工的诉请能否获得支 持? 笔者认为,虽然就劳动合同的是否解除,可以双方协商一致,就劳动合同具体哪天解除,双 方可以协商确定。但就经济补偿的标准,双方的意思自治就要受到一定的限制,双方就经济 补偿可以法定标准之上协商确定,但是不得低于法定最低标准,如果低于最低标准的,也是 无效的,必须按照最低标准执行。经济补偿其实跟最低工资一样,均属于劳动基准的范畴, 就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一样,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经 济补偿也不得低于最低标准(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 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 ,即使是劳动者同意,也是无效的。问题七:劳动合同即将到期终止,恰遇员工生病,劳动合同需法定顺延, 问题七:劳动合同即将到期终止,恰遇员工生病,劳动合同需法定顺延,那么 顺延期间公司是否需要与员工签订一份书面的劳动合同,如果不签订, 顺延期间公司是否需要与员工签订一份书面的劳动合同,如果不签订,是否需 承担不签合同双倍工资的法律责任 不签合同双倍工资的法律责任? 承担不签合同双倍工资的法律责任?劳动合同即将到期终止,恰遇员工生病,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双方的劳动合同 需要顺延至法定医疗期满, 那么在这顺延期间内, 公司是否需要与员工签订一份书面的劳动 合同,如果不签订,是否需承担不签合同双倍工资的法律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四十五条之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劳动合同 应当续延至医疗期满时才能终止。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属于劳动合同 法定顺延的情形。所谓顺延,是指劳动合同要按照原先的内容再履行一段时间。由于是法定 的顺延,即相当于在顺延期间,也是在履行劳动合同,双方不需要另行签订书面合同,用人 单位也不用承担不签合同双方工资的法律责任。 笔者建议,如果遇到这种法定顺延的情形,可以向劳动者发出一份书面的顺延通知,这样也 比较有利于避免争议的发生。 问题八:员工患病且医疗期已过,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 问题八:员工患病且医疗期已过,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那么除了经济补 偿外,用人单位是否还支付医疗补助费。 偿外,用人单位是否还支付医疗补助费。根据原劳

篇三:九大征兆表明是时候辞职了

九大征兆表明是时候辞职了

据职业规划师介绍,在经济衰退期,尽管很多人出于不安而固守现有的饭碗,但还是有越来越多的雇员敢于挑挑拣拣,追求自己称心如意的职位。美国一家人才管理公司一月份的调查显示,31%的从业人员对目前的工作不满意;74%的人表示如果有其它就业机会,他们会选择辞职。获得更高的薪水、更好的职业发展机会和换换环境是人们辞职的主要原因。一般情况下,出现下面十种状况,就表明是时候辞职了。

1. 这份工作总让你生病

专家表示,如果你整个周末都为下周不得不上班而郁郁寡欢,或者每天早晨一睁眼就开始为上班而发愁,那肯定有问题。职业规划师表示,不适合的工作会让你得病。如果你经常出现慢性背疼、头疼和肠胃疼,就应该考虑换一份工作了。

2. 创造力下降

没有工作压力和压力太大一样不是好事情。如果你发现工作变得枯燥乏味、程式化,你的创造力也在下降,就说明这份工作已经没有太大发展空间了。同时,如果你上班经常无事可做也不是好兆头。因为这离你被裁的时候也不远了。

3. 不再能学到新技能

缺乏职业发展机会是从业者跳槽的首要原因之一。如果你发现目前的工作已经让你学不到任何新的技能,或者不能从工作中有所成长时,也许应该考虑一下别的公司了。在现有职位停滞不前会让你失去更多的发展机会。

4. 屡次和升迁擦肩而过

如果升职总是没有你的份的话,可以考虑辞职。假如公司会对此做出解释,并帮你指出今后如何改进的话,说明他们还是信任你的。但如果你总是被置之不理的话,就应该考虑走人了。特别是当你原来的下属一跃成为你的上司的时候,相信没有人能坐得住。

5. 工作重组与你无关

组织中的变化本不可避免,但假如你的职位、工作预算和下属都被重新组合或者取消的话,就说明你的部门变得无足轻重。如果对此得不到合理解释的话,相信你不会再留恋现有的职位。

6. 付出得不到认可

如果公司运行很好,但你的努力,无论从物质上还是其它方面,总得不到应有的认可的话,就应该考虑是否继续在这里卖命了。干得好却得不到表扬、被人越过升迁、升职请求未得到许可、得不到能证明和提升自己的工作机会,总会让人很失落。

7. 付出和回报不成正比

公司的业务发展得很好,但你总看不到涨薪的机会,这一定程度上表明你的工作不受重视。那么不妨寻找其它能证明自己的地方。

8. 对工作失去兴趣

31%准备跳槽的人表示是“希望换换环境”。如果工作不再有挑战性,或者你即使装也装不出对工作的兴趣,就应该考虑辞职了。耗尽激情、变得死水一潭的职业对人有害无利。

9. 公司在萎缩

有时候另外一种情况是,你喜欢你的工作,但公司出现了不良的运行信号。例如要裁员的传言、公司推迟招聘、出现负面的新闻报道及其它表明公司陷入枯竭和困境的征兆等,都值得你警惕。有18%的职员表示公司前景黯淡是选择跳槽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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